各院部团总支、班级团支部:
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 示批示精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校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当中,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团员青年抗击疫情的凝聚力,扩大疫情防控媒体宣传,持续传播青春正能量,经学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抗击疫情,防控有我”优秀新媒体评选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以院部团总支、班级团支部等类别设立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均可参加。
二、评选条件
1.在疫情防控中主动设置议题,突出主流声音,引导青年正确理解、支持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以及省、市、县等地区重大工作部署。
2.积极发布和转发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知识,记录和讴歌在疫情防控战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激发广大青年与疫情抗争的斗志和热情。
3.对社会关注疫情咨讯、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发布权威声音,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能够及时放大宣传,掌握舆论主动权,及时澄清网上谣言、不实传言,放大正面声音。
4.评选时段:1月31日至3月15日,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发布推送疫情防控信息30条以上(含30条)方可申请参与评比。
三、活动程序
1.申请报名(3月16日-20日)
认真填写评选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新媒体logo发到学校团委邮箱:aftvctw@163.com。申报表要求客观、准确、规范填写,简明扼要填写清楚申报理由,以数字和实例说明情况,字数500字左右,附图片及相关证明材料。联系人:吕林全,联系电话:18815692990。
2.资格初审(3月21日-22日)
根据各新媒体的申报材料,结合疫情防控期间正能量传播、用户活跃度、社会影响力综合评定,遴选确定候选名单。
3.评审表彰(3月23日-27日)
学校团委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优秀新媒体名单。对获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校团委微信公众号及团委网站进行广泛宣传、推广。
附件: yl34511线路中心“抗击疫情、防控有我”优秀新媒体评选申报表:
upload/2020_03/20031716253637.zip
共青团yl34511线路中心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