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
各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118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修订《yl34511线路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yl34511线路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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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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